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培育项目的公告为加快扶持培育一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促进我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和部分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2﹞24号)和《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培育项目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是选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4家开展组织机构规范化、生产过程标准化、服务机制现代化的标准化创建;二是选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4家开展培育智慧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试点工作;三是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示范单位创建2家。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主要用于改善生产条件,应用先进技术,提升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智慧化生产能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联农带农示范创建,增强市场营销和品牌培育能力。 扶持的农民合作社必须为惠农区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扶持的家庭农场必须为二星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扶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必须为惠农区级及以上示范组织;2021年被评定为自治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四星级家庭农场的可优先进行扶持;扶持对象需经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审核后报农业农村厅审定,一个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当年不能享受同一支持环节或方向。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可参加项目申报,并于2022年6月24日前将项目申报表(见附表)、项目实施方案和其他申报材料报送至惠农区农经站,逾期不候。 联系人:安春梅 联系电话:0952-7011250/13895161538 电子邮箱:acm990530@163.com 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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