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自治区科普项目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北京和信华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银川分所享受直接入库备案为服务机构;客户(创新主体)可使用科技创新券抵扣50%的服务费。具体如下: 其他服务:宁农高申报咨询服务、科技型中小、其他企业项目申报、知识产权贯标辅导、研发费归集、技术交易、技术查新、专利交易、技术合同审查等。 注:抵扣业务及额度以创新券平台发布内容为准。 详情咨询:17752309237(微信)刘总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自治区科普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基层科普能力建设,提高科普公共服务水平,鼓励和支持全社会开展科普活动,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助力自治区创新驱动战略,现将2021年自治区科普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特色科普活动。支持有关单位围绕公众科普需求,聚焦公共安全、卫生健康、防灾减灾、节能环保、自然生态等领域,结合科技活动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载体,开展各类专业知识讲座与技术咨询、科普展览、模拟体验、实践操作、竞赛等特色科普活动。注重运用创新技术和数字化手段进行展示,体现科普的现代化和互动性,让更多社会公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和青少年认识了解重大科技进展,促进科普事业发展。 (二)科普工作站。支持乡村、社区建设科普工作站,紧紧围绕乡村、社区实际,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科学知识常态化普及活动,同时为科技特派员、科技扶贫指导员等科技人员定期开展科普咨询服务提供场所。 (三)智慧科普校园。支持中、小学校建设智慧科普校园,充分利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建设科普教室,开发科普教程,举办科普讲座,制作科普长廊,培育科普志愿队伍,通过数字化智能化手段促进科普与教育融合,在“沉浸式、场景式、互动式”体验中培养青少年创新精神,提高实践能力。 (四)科普传播平台运营奖补。支持自治区级大众传媒制作短视频或微动画,并能在主流媒体平台中播出,主要以最新科技创新成果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应用为主线,揭示科技成果创新动机和科学原理,在普及前沿科学知识过程中融入科学精神,讲好科技故事,宣传科技工作,激发全民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热情,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1.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面向全区开展科普教育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专业机构,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科普资源、软硬件设施、人才队伍等基本条件。 2.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科技专业水平和科普工作经验,并具备依托本单位科普资源组织开展科普工作的能力。 3. 项目负责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重复申报、一题多报。 4. 项目的实施内容和预期目标应合理、明确,项目获得资助后实施内容和预期目标将作为任务书的重要内容和验收时的重要依据,不得随意更改。 5. 项目实施期限为一年。 项目申报实行常年受理、分批立项,拟申请2021年首批立项的单位请于9月3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1. 项目申报人登录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普专项)”模块注册申报,在线填写提交项目申请书。系统网址:https://gl.nxinfo.org.cn/lib/default.html。 2. 项目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市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申报项目的网上审核推荐。推荐单位须对申报单位有关材料严格把关,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3. 自治区科技厅对受理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论证,结合实地考察择优立项。 联系人:创新体系建设处 石虹媛 联系电话:0951-5020998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0951-5011204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0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